闖黃燈發生事故,保險公司賠不賠?打電話開車遭遇事故,保險公司賠不賠? 1月1日起,被媒體稱為“史上最嚴厲新交規”實施,一些原來司空見慣的駕駛行為被明令禁止,且一旦發現,面臨重罰。
有車一族在愈加謹慎駕車之余,不免有些忐忑,擔憂違反交通法規導致的車險事故會不會被保險公司拒賠?人保財險為此專門給出解讀:新交規的實施不會影響保險合同的原有效力。
責任認定或受新交規影響
事實上,車險理賠并非僅僅針對不違規的行為導致的事故。一不小心闖了個黃燈,后置臨牌因疏忽忘了懸掛,在高速路上超速釀成了車禍……這些行為被新交規令行禁止,但因此出了事故,保險公司決不會袖手旁觀。人保財險理賠事業部相關負責人表示,只要這些事故不是建立在故意行為基礎上,保險公司都將認可。但是,在這些事故中,責任的認定或許會根據新交規有所變化,從而影響到保險理賠。
免責條款依據保險合同
實際上,車輛保險合同里面明確載明了保險公司的保險責任和免責條款,其中被保險人或駕車人故意行為,駕駛人飲酒、吸毒或注射毒品,無駕駛證或駕駛證有效期已滿,駕駛車輛與準駕車型不符,被保險人未允許駕駛等情形下駕車出險,都屬于免責條款,保險公司都將拒絕賠償。上述負責人表示,保險公司的理賠完全以車輛保險合同為依據,賠償將在合同載明的責任范圍內進行。
違規多者保費可能增加
根據有關規定,如果車輛在上一年度未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,沒有違章,那么第二年的交強險價格就下浮10%;如果第二年還沒有發生,那么第三年的交強險價格下浮20%;如果連續三年未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,交強險價格最多下浮30%。反過來,如果上一年度發生兩次及兩次以上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,那么第二年的交強險上浮10%;如果上一年度發生有責任交通死亡事故,那么第二年的交強險上浮30%;此外,發現多次違規,交強險也會上浮。商業車險的費率也在一定程度上與違規行為掛鉤。“新交規將對駕駛人員從法律和經濟上有進一步的制約,這有利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。”人保有關人士表示。從人保財險報案監測數據來看,1月1日新規實施以來,車輛出險報案的數據雖然因為元旦小長假的原因稍有混亂,但總體來講,確實有小比例的下降,該公司表示,隨著新交規的嚴格推進,車主駕車意識和開車習慣的改變,交通事故發生的數量將會越來越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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